全院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3〕1号)、四川省《关于举办首届四川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预通知)》精神和学校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二、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三、大赛目标
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提高我院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院、所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我院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四、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承办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bat365官网入口
(三)学院设立纪律与监督小组,负责对赛事组织、评审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行为予以处理。
五、大赛内容
大赛采用院初赛、校区复赛、全校决赛三级赛制
(一)主体赛事(赛事包括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1.成长赛道
参赛对象为一、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赛事方案见《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成长赛道方案》(附件1)。
2.就业赛道
参赛对象为三、四年级(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五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赛事方案见《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四川省首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就业赛道方案》(附件2)。
(二)同期活动(学院围绕主体赛事广泛开展各类就业指导和校园招聘活动)
1、学院“职业规划大讲堂”讲座,时间:10月17号(周二)12:30-14:20,地点:活动中心,参加人员:大一、大二、研一学生均须参加,大三、大四、大五、研二研三同学自愿参加。依托班级班会、团组织生活及党组织生活,学院将深入小班开展本次比赛的宣讲,让学生知道大赛、了解政策、熟悉规则,从而参与大赛。
3、学院同期举行专场招聘会及秋季双选会、邀请企业专家开讲座、邀请学生进行访企活动等系列活动。
六、赛程安排
(一)选手报名(2023年10月29日前)
所有参赛的选手,请于2023年10月29日24:00前,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平台开放时间暂定,另行通知)(zgs.chsi.com.cn,以下简称大赛平台)报名参赛板块,按照《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在“大赛平台—报名参赛”版块下载。)提示步骤,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见赛道方案。
(二)院初赛(2023年11月4日前)
初赛参照大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方案,以班级为单位自主开展班级选拔,大一大二班级于10月25日前向学院推荐选手参加院赛,每班推荐1名,请于25日12:00前将选手参赛材料“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发送到1962366387@qq.com。学院于11月4日前通过主题陈述(3分钟)和综合面试(2分钟)来选拔,经初赛选拔,综合考察后择优推荐选手参加校区复赛。
(三)校区复赛(2023年11月10日前)
1.校区复赛晋级名额。工作组根据各院所在校生人数、报名人数等因素,分配各院晋级复赛名额,故同学们参加的人数越多,我们推荐到校区参加比赛的名额就越多,希望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加。
2.校区复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各院推荐参加校区复赛的选手,按校区复赛要求(另行通知)提交参赛材料和参赛。
(四)全校决赛(2023年11月17日之前)
1.全校决赛晋级名额。校区复赛成长赛道、就业赛道中表现优秀选手晋级全校决赛,各校区晋级名额另行通知。
2.全校决赛参赛及评审方式。决赛参赛选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比赛顺序,依次上台进行主题陈述、现场提问(成长赛道)或综合面试(就业赛道),评委现场打分。全校决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院赛设个人奖
成长赛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就业赛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全校决赛设个人奖
个人奖分别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选手中,各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优秀奖4名,奖金500元。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赋分
1.院级初赛环节
成长赛道
基础分 |
附加分 |
22、23级赋智育板块(创新创业类)参与分1分(基础分) |
一等奖2名:智育附加分2.5分 |
二等奖3名:智育附加分1.5分 |
二等奖5名:智育附加分0.5分 |
21级赋智育板块(创新创业类)参与分1分(基础分),无附加分 |
就业赛道
21、20级赋智育板块(创新创业类)参与分1分(基础分),无附加分 |
19级附文化艺术板块1分(基础分),无附加分 |
2.复赛环节
各校区汇总复赛名单,20、21、22、23级赋智育板块(创新创业类)参与分1分(基础分),进入决赛环节同学,赋智育板块(创新创业类)2分(基础分)
3.总决赛环节
20、21、22、23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各类获奖4分、3分、2分(各类获奖、附加分),优秀奖赋各类获奖0.5分(附加分); |
19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各类获奖4分、3分、2分(各类获奖、附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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